审议权和表决权的区别?
1、概念不同表决权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
它是党内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审议权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2、特点不同表决权指一个组织的正式成员,在该组织就某一问题作决定时,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
在中国共产党内,一切决定均需由有表决权者,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3、方式不同表决一般采取投票、举手、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
表决是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
表决权是党内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审议被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包括法律案。
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一般采取出席大会全体会议、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参加小组会议等方式。
什么叫听证会?
听证会是指为了处理特定的争议或问题,由相关机构或组织组织的一种形式的听据和辩论的会议。
它提供了一个公开的、正式的场合,使各方当事人有机会陈述自己的立场、提供证据和辩护,同时允许相关机构或组织采集信息、调查问题、做出决策或裁决。
听证会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 主持人:听证会由一个主持人或法官负责组织和引导,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 参与方:听证会的参与方通常包括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证人、相关律师、专家、利益相关方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包括公众。
3. 证词和证据:各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证词、文件、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
这些证据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4. 辩论和质询:听证会提供了一个进行辩论和质询的平台,各方可以互相质询和辩论彼此的观点和证据。
5. 决策或裁决:在听证会结束后,相关机构或组织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听证过程中的讨论和辩论,做出最终的决策或裁决。
听证会在各种领域都有广泛应用,例如行政程序中的行政听证会、法庭审判、公共政策讨论、工作场所纠纷处理等。
通过听证会,各方当事人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提供证据,保障了听证会的公正和透明性。
听证会是一种将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主要在行政、立法领域实行。
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其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等通过一定方式(常见为听证会)陈述意见,为立法机关审议法律法规提供依据的一种立法制度。
在听证过程中,可以听取各种意见,特别是行政当事人的意见,使一些矛盾点充分暴露,然后提出一些解决办法,为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和良好的合规创造条件。
听证会是指由政府或法院组织的一种形式的公开听证会议。
它通常用于收集证据、听取专家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和解决争议等目的。
听证会通常涉及某个特定的议题或案件,参与者可以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当事人和公众。
在听证会上,参与者可以陈述观点、提供证据、发表意见和进行交流讨论。
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正、透明和民主的决策过程,并为相关方提供机会表达自己的立场和利益。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
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
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