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少年读书的四个基本原则?
哈罗德·布鲁姆(1930— ),当代美国极富影响的文学理论家、批评家。
曾执教于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和哈佛大学等知名高校。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诗歌批评、理论批评和宗教批评,代表作有《影响的焦虑》(1973)、《误读之图》(1975)、《西方正典》(1994)、《莎士比亚:人的发明》(1998)等,被誉为“西方传统中最有天赋、最有原创性和最有煸动性的一位文学批评家”。
如果人们要保留任何形成自己的判断和意见的能力,那么他们继续为自己而阅读就变得很重要。
他们如何读,懂不懂得读,以及他们读什么,都不能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但他们为什么读则一定是为自己的利益和符合自己的利益。
你可以只为消磨时间而读,或带着明显的迫切性而读,但最终你会争分夺秒地读。
《圣经》读者,也即那些为自己而研读《圣经》的人,也许要比莎士比亚读者更能说明那种迫切性,然而两者的追求是一样的。
读书的其中一个用途,是为我们自己做好改变的准备,而那最后的改变啊,是适合任何人的。
我转向阅读,是作为一种孤独的习惯,而不是作为一项教育事业。
我们此刻独处时阅读的方式,是与过去保持一定延续性的,不管学院里阅读风气如何。
我理想的读者(和终生的英雄)是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他知道并表达了不间断阅读的力量与局限。
像任何其他心智活动,它必须满足约翰逊最关心的事情,那就是“什么是贴近我们自己的,什么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弗兰西斯·培根爵士,他有些想法也被约翰逊加以利用。
培根曾有一个很有名的建议:“读书不是为了发难或反驳,也不是为了相信和视为理所当然,也不是为了找话说和交谈,而是为了掂量和考虑。
”在培根和约翰逊之后,我要加上第三位善于读书的哲人爱默生,他是历史和一切历史主义的猛烈敌人,他曾说最好的书“以这样一种信念感动我们,也即同一种天性写,同一种天性读”。
让我们把培根、约翰逊和爱默生融合在一起,配制一个如何读的处方:找到什么才是贴近你又可被你用来掂量和考虑,且击中你心坎的东西,仿佛你分享同一种天性,摆脱时间的独裁。
实际地讲,意思就是先找来莎士比亚,然后让他来找你。
最终,我们读书——如同培根、约翰逊和爱默生都同意的——是为了增强自我,了解自我的真正利益。
我们把这类扩张当成乐趣来体验,而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美学价值一向被上至柏拉图下至当前我们校园里的清教徒这类社会道德主义者贬低。
确实,阅读的乐趣是自私的,而不是社会的。
你不能通过读得更广泛或深入而直接改善任何别人的生活。
社会上有一种传统的希望,希望个人想象力的增长也许能刺激人们关心别人,但我对此持怀疑态度,我同样对孤独的阅读乐趣带来的任何扩张能否增进公共利益持谨慎态度。
第一个原则:清除你头脑里的虚伪套话价值,在文学中如同在生活中,是与怪癖有很大关系的,因为意义正是从这种过度开始的。
并非偶然的是,历史决定论者——那些认为我们所有人都是由社会历史诸多因素所决定的批评家——把文学人物视为白纸上的符号,仅此而已。
如果我们没有自己的思想,则哈姆雷特甚至谈不上是一个“病历”。
因此,如果我们现在要恢复我们的读书方式,我就要提出第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我从约翰逊博士那里借来的:清除你头脑里的虚伪套话。
你的词典会告诉你,在这个意义上的虚伪套话是指洋溢着道貌岸然的陈腔滥调的讲话,是教派或秘密小团体的特殊词汇。
我们的新“唯物主义者”们告诉我们,他们已为历史主义寻回肉体,并断言他们是以“现实原则”之名行事。
心灵的生命必须屈服于肉体的死亡,然而这根本就不需要一个学院教派来做啦啦队。
第二个原则:不要试图通过你读什么或你如何读来改善你的邻居或你的街坊清除你头脑里的虚伪套话引向恢复读书的第二个原则:不要试图通过你读什么或你如何读来改善你的邻居或你的街坊。
自我改善本身对你的心灵和精神来说已是一个够大的计划:不存在阅读的伦理学。
心灵应留在家中,直到它的主要无知被清洗干净;太早涉足行动主义自有其魅力,但那样会太消耗时间,而要读书,时间永远不够用。
不管是把过去或现在历史化,都是一种偶像崇拜,是对时间中的事物的过分膜拜。
第三个原则:一个学者是一根蜡烛,所有人的爱和愿望会点燃它因此,应当用约翰·弥尔顿颂扬的,以及爱默生视为阅读原则的那盏内心之光来阅读,而它可以作为我们的第三个原则:一个学者是一根蜡烛,所有人的爱和愿望会点燃它。
华莱士·史蒂文斯,也许是忘记了出处,曾一再根据这个隐喻写了很多奇妙的变奏,但爱默生这句原话的措辞,有助于更清楚地表达阅读的第三个原则。
你作为读者的发展的自由,是自私的,不过这点你大可不必害怕,因为如果你变成一个真正的读者,那么你的努力所引起的反应,将证实你会成为别人的启迪。
我回想我过去这七八年来收到的陌生人的来信,总的来说它们使我感动得难以回答。
在我看来,它们的感染力在于,它们一而再地证明一种渴望,渴望研究正典文学,而这正是大学鄙视因而不愿意去做的。
爱默生说,社会不能缺少有教养的男女,并有先见之明地补充说:“民间,而非学院,才是作家的家。
”他指的是强势作家,是有代表性的男人和女人,他们代表自己,而不是选区,因为爱默生的政治是精神的政治。
第四个原则:要善于读书,我们必须成为一个发明者现在大学教育的功能,已基本上被忘记了,但它永远铭刻在爱默生的演说《美国学者》中。
他在谈到学者的职责时说:“这些职责可概括为自我信任。
”我的第四个阅读原则,也是来自爱默生:要善于读书,我们必须成为一个发明者。
爱默生意义上的“创造性阅读”,曾一度被我形容为“误读”,这个词曾使反对者相信我患上了词汇诵读困难症。
当他们望着一首诗时,他们所见到的一无所有或空白全都是在他们自己眼睛里。
自我信任不是一种天赋,而是心灵的第二次诞生,而这第二次诞生没有经过多年深读是不可能的。
美学没有绝对的标准。
如果你要坚持认为莎士比亚的升起是殖民主义的产物,那么谁会在乎去驳斥你呢?经过四百年之后,莎士比亚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无所不在;他们将在外太空演出他,以及在其他世界,如果人类可以抵达其他世界的话。
他不是西方文化的阴谋;他包含阅读的一切原则,而他也是我这整本书的试金石。
博尔赫斯把莎士比亚这种宇宙性归因于莎士比亚明显的无我,但这个特质是一个大隐喻,用来说明莎士比亚的不同一般,这不同一般最终其实就是不同一般的认知力量。
我们阅读,往往是在追求一颗比我们自己的心灵更原创的心灵,尽管我们未必自知。
首先,你读书的目的是什么?例如,如果你想要写垂直领域的文章,那就需要在一段集中的时间内密集地阅读相关领域的书籍。
并且每天写读书笔记。
有针对性地输入输出。
其次,你读的书需要与自己的认知水平保持一致。
有人听说历史类的书籍很好,热情高涨地买了一套,结果发现全是繁体字,根本读不进去。
还有的人英语水平一般,稍微长点难点的句子都分不清主谓宾,偏要读英文原著,那真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这些就是需求认知与实际错位的情况。
再次,读书的节奏进度掌控。
尽可能在比较整的时间段内读书,避免匆忙、仓促、松散地阅读。
给自己规定例如一周读完一本或者三天内读完等。
最后,针对不同书的类型选择精读和选读。
比如经典文学小说类的书,要细细品读,重点看词汇的选择,人物的刻画、情节的构思;而工具类的书,我们可以捡干货来读,作为重点记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