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全面战争,如何改革制度?
首都发生叛乱,除了特定几个小国之外,其余都会出现爆发革命或者爆发内战的选项,选择支持叛军,攻下首都革命即告成功任何制度下,下层叛乱胜利都会革命成共和制君主和君主立宪制度下,上层革命胜利会变成君主制共和制下,上层革命胜利会变成君主立宪制想要爆发革命的话,平民税收拉到最高,为了防止全国性的大混乱,把首都以外的红脸地区免税。
首都驻军全部调走,首都修建大学,多研究哲学科技(会降低有大学省份的治安)如果还不行,把炮灰部队分成一队一队的攻敌军城市,连打败仗吃厌战,也会导致首都治安下降连续3回合治安低于0,叛乱发生,革命爆发。
帝国时代系列和全面战争系列哪个更好玩?还有它们一样相似的游戏吗?
帝国时代系列和全面战争系列相比,帝国时代系列要更好玩一些,因为它的民族更有特点,而且操作简单。
全面战争系列操作比较复杂,而且太消耗时间。
这类以历史为版本的即时战略游戏还有就是文明,此外魔兽争霸和红色警戒跟他也有些类似。
全面战争哪一部好玩?
如果你喜欢用冷兵器为主的就玩《中世纪2全面战争》,体验那个君权和神权交织的时代。
《帝国全面战争》和《拿破仑全面战争》相差并不大,《拿破仑全面战争》战役比较多,增加了些新内用,不过可使用的国家不多,因为是以拿破仑为主角,因此时间跨度不大。
战争、战役和战斗三个词有什么区别?各是什么意思?
抽象地解释名词有些无力,咱们还是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
中华民族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称为“抗日战争”,在1937年以后的全面抗日战争中,中国军队与日军进行大型会战23次,重大作战200余次,大小战斗约20万次,能否大致看出具体区别来呢?(李宗仁,徐州会战)一般说来,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是两个国家、两个民族或者两个阵营之间的军事对决,比如中日战争、明清战争以及解放战争等等,是有其特定政治意义的。
而如果是这个地球上大多数主要国家都参与的战争,那就是世界大战了。
而“战役”和“战斗”则比较纯粹,就是在战争中力图击败敌人的作战行动,已经与政治无涉,就是怎么干和如何把敌人干服的问题。
而战役和战斗之间的区别,在于双方在作战中投入的兵力规模,这就涉及到军队的建制问题。
(卫立煌,中条山战役)通常情况下,军事上把“团”或者日军的“联队”作为最大战术级单位,而以上则称为“战役级单位或战役级兵团”。
也就是说,当交战双方投入的兵力都超过团或者联队级时,才可以称为“战役”,否则就是战斗行为,下限可以是一个八路军追着一个鬼子打,那也得算是战斗,发生交火即可。
举个比较特殊的例子,1940年两万八路军围攻日军冈崎支队的作战行动,军史上通常称为“关家垴战斗”而非战役。
这是因为虽然八路军出动了386旅、决死一纵等三个旅级部队,但是日军却只有一个大队500多人的兵力,不符合双方“均超过团级部队”的定义,还得算战斗。
(王耀武,湘西会战)其实最难解释的是“战役”这一军事术语,因为战役可以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种,之间的准确界限是很难区分的。
笔者尝试以个人理解对其做基本分类,也欢迎军事爱好者讨论和斧正。
以抗日战争为例,当作战行动涉及到一个或几个战区的大部分作战部队时,毫无疑问属于大型战役,国民党军队称为“会战”。
比如1932年日军进攻上海时,第十九路军和第五军的抵抗称为“淞沪抗战”,因为中方投入的只是两个军级部队不足一个集团军的规模,日本人也就是三个师团的“军”级部队。
(白崇禧,桂南会战)而1937年发生在上海的就是“淞沪会战”了,毕竟军事委员会投入了当时中国三分之二的野战陆军,总兵力突破70万人,而日军出动了“上海派遣军”和第十军的30万人,也达到了方面军规模,事实上也正是这两支部队后来编成了“华中方面军”。
在前后三次长沙会战中,军事委员会在广袤的战场上调动了第九战区、第六战区、第三战区的部队迎敌,预备队中甚至包括了从第四战区调来的部队。
“浙赣会战”是第三和第九战区联合抗敌,“湘西会战”则调动了第四方面军全部和第三方面军一部,也属于跨战区战役了。
(胡琏,石牌保卫战)如果仅是一个或数个集团军、以及数个军级规模的部队参战,则可以视作中型战役,也就是开篇所说的“重大战役”,虽然达不到会战的规模,也算不小了。
比如八路军对日寇华北方面军发起的“百团大战”就达到了这一级别,八路军动用了105个团20多万兵力。
而我们熟悉的“台儿庄战役”其实是徐州会战的一部分,“万家岭战役”是武汉会战的一部分,李宗仁和薛岳都动用了接近20万大军。
比如台儿庄战役,参战部队就有孙连仲的第2集团军、邓锡侯第22集团军(川军)、庞炳勋第3军团、汤恩伯第20军团以及战区直属的张自忠第59军等部。
(张自忠,枣宜会战)如果是仅动用了一师或数师、以及一个军左右的兵力规模,那只能称为小型战役了,比如台儿庄战役中,川军王铭章第122师死守滕县的战役。
但是第57师的常德保卫战和第10军的衡阳保卫战可不能计算在内。
前者有两个战区大批援军在外线与日军激战,故称“常德会战”,后者在外面解围的也有王耀武集团军和薛岳指挥的第62、第79军甚至包括桂系的第46军等部,仍然称为“衡阳会战”。
(薛岳,长沙会战)。
战争、战役和战斗之间有:整体与局部、持续时间、实施目的等区别。
一、定义:1、战争是由超过一个的团体或组织,由于共同关心的权利或利益问题,在正常的非暴力手段不能够达成和解或平衡的状况下,而展开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初期以暴力活动为开端,以一方或几方的主动或被动丧失暴力能力为结束标志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精神活动以及物质的消耗或生产共同存在。
2、战役是战争的一个局部,直接服务和受制于战争全局 ,也不同程度地影响战争全局。
它直接运用战斗,也为战斗的成败所直接影响。
3、战斗是敌对双方兵团、部队、分队(单机、单舰)进行的有组织的武装冲突。
是夺取战争胜利的主要手段。
二、具体区别:1、整体与局部。
(1)、战争亦被视为政治和外交的极端手段。
是一种集体、集团、组织、民族、派别、国家、政府之间的极端行为。
(2)、战役是战争的一个局部,直接服务和受制于战争全局 ,也不同程度地影响战争全局。
(3)、战斗是战役的一个局部,由多个战斗组成战役,各个战斗的成败组合后影响战役。
2、持续时间(1)、战争以具有一定规模的初期以暴力活动为开端,以一方或几方的主动或被动丧失暴力能力为结束标志。
是指整个完整过程,时间跨度长。
(2)、战役根据战略赋予的任务,在战争的一个区域或方向,于一定时间内按照一个总的作战企图和计划,进行的一系列战斗的总和。
是指局部过程,时间跨度较短。
(3)、战斗是三者之中时间最短的,战役中可以划分出很多大小战斗,短至几分钟都可称为战斗。
3、实施目的(1)、战争最终服务于政治,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领土的完整性等目的。
(2)、战役服务于战争,为达到战争的局部目的或带全局性的战略目的。
(3)、战斗的目的就是坚决消灭敌人,力求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