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的由来?
“引子”在京剧里是指一种有唱有念的韵文,半说半唱,似有说唱艺术的遗韵。
引子在宋元时代的说唱艺术里是指开始演唱时的第一支曲子,如宋代周密《武 林旧事•车驾幸学》:“驾至纯礼坊,随驾乐部,参军色念致语,杂剧色念口号,起 ‘引子、导驾至大成殿棂星门。
红楼梦开篇诗是什么?
开篇诗《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收尾《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
富贵的,金银散尽。
有恩的,死里逃生。
无情的,分明报应。
欠命的,命已还。
小说开篇前有引子的小说?
《繁花》开篇,金宇澄几句话就定下整部小说的基调:“独上阁楼,最好是夜里。
《阿飞正传》结尾,梁朝伟骑马觅马,英雄暗老,电灯下面数钞票,数清一沓,放进西装内袋,再数一沓,拿出一副扑克牌,撵开细看,再摸出一副。
接下来梳头,三七分头,对镜子梳齐,全身笔挺,骨子里疏慢,最后,关灯。
否极泰来,这半分钟,是上海味道。
如果不相信,头伸出老虎窗,啊夜,层层叠叠屋顶,“本滩”的哭腔,霓虹养眼,骨碌碌转光珠,软红十丈,万花如海。
六十年代广播,是纶音玉诏,奉命维谨,澹雅胜繁华,之后再现“市光”的上海夜,风里一丝丝苏州河潮气,咸菜大汤黄鱼味道,氤氲四缭,听到音乐里反复一句女声,和你一起去巴黎呀和你一起去巴黎呀去巴黎呀。
对面有了新房客了,窗口挂起的小衣裳,眼生的,黑瓦片上面,几支白翅膀飘动。
总则和总章有什么区别?
总则和总章是法律文件中的两个不同概念。
总则是一个法律文件的开篇,一般用于阐述该文件的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法律关系等问题。
它对该法律文件的具体规定没有直接的约束力,但提供了该文件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基础。
总则的作用在于概括、统领和约束该法律文本的其他条款,为该法律文件的实施提供整体上的指导和保障。
而总章是一个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一般用于规定该文件的名称、目录、组织形式和条款编号等相关信息,通常在法律文件的开头出现。
总章一般不涉及具体的法律内容,而是用来规定该法律文件的组织形式和格式,目的是使该文本的条款具有系统性、条理性和可读性。
因此,总则和总章的主要区别在于:总则是法律制定的思想指导和政策基础,对其他条款具有整体性的指导作用;而总章是规定法律的组成部分、使用条款编号、制定组织形式,目的在于使法律文件具有系统性和条理性。
1. 区别:总则和总章在法律条文中的作用和含义不同。
2. 解释原因:总则是针对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领域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和基本制度的总称,具有超越性和概括性。
总章是对于整个法律文件或某一章节的基本规定和基本制度的总称,具有本文的首要位置和确定性。
3. 内容延伸:总则一般包括法律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基本制度等,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决策性;总章一般包括整个章节或某一方面的基本规定和基本制度,具有关键性和规范性。
4. 具体步骤:起草法律时,应先制定总则,再制定总章和其他章节的具体规定,以确保法律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同时,在修改法律时,也应考虑总则和总章的修改,以适应法律运行的新情况和新要求。
总则和总章是法律文件或规章制度中的两种不同部分,其区别如下:总则是一部法规、规章或条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该法规、规章或条例的适用范围、目的、基本原则等进行总体规定,起到统领全文、为其他规定奠定基础的作用。
总则通常包括介绍、概述、定义、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做法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总章是一部法规、规章或条例中的章节名称,用于对该法规、规章或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规定。
总章是一部法规、规章或条例中具有极高权威性和实用性的规范部分,包含了该法规、规章或条例具体的内容细节。
总的来说,总则和总章都是法律文件或规章制度中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总则注重整体铺垫和基本原则的规定,而总章注重具体实施规定的规定。
如果一份法律文件或规章制度同时包含总则和总章,通常总则在前面,为总章提供指导和基础。
总则和总章的区别在于其在法律文件或章程中的位置不同。
总则通常在文件的开头,用于概述法律文件的基本原则和宗旨,以及对文件中部具体规定的说明。
它是对文件的总体规定和理念的阐述。
而总章则通常在文件的中部或末尾,具体规定了文件所涉及的人员、组织、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总章是对文件的具体规定的总体归纳和概述。
因此,总则和总章都是法律文件或章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以不同的角度描述了文件的总体规定和具体内容,起到了概述和具体规定的作用。
总则和总章有明显的区别。
总则是为一个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出台提供指导性原则,是法规的基础和大纲,包含着该法规的理念、宗旨和基本原则等等。
而总章则是法规中的第一章,主要是对该法规对象、范围、适用、目的和意义等基本问题进行规定,是法规的引子和概述。
因此,总则与总章在法律规范体系中的位置和功能不同,但都是制定法规时必不可少的部分。
总则和总章都是法律条款的组成部分,用于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总则通常是指一些基本原则、基本规定和基本要求,是对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性规定。
而总章则是指对某一具体领域的法律进行系统性的规范和安排,包括该领域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总则强调的是基本性、原则性和统领性,总章则强调的是具体性、细化性和实施性。
两者的作用不同,但都是法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章和总则是宪法和法律中的两个法律概念,它们的作用和意义不同总章是指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最高条文,也是这个法律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总章通常是比较简单明了的,比如宪法的总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则通常是作为具体法律条文的前言,用来解释和扩充某个法律条文的规定范围和目的,而总则的地位和权威性通常比较低于总章总章和总则是宪法和法律的基础性内容,而总则通常是具体法律的前言和补充,总章是具体法律和宪法最高条文,总章和总则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影响。
1 总则和总章有区别2 总则是对文书的整体性质、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阐述,具有法律效力,是标准规范的一部分。
总章则是有组织的整体性规定,是标准规范的第一部分,用于确定标准的范围、对象、类别等。
3 总则一般在标准的最前面,向读者介绍标准的重要性、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
而总章则是标准规范的第一部分,用于描述标准的结构组成、标准编号、标准审查的规定等,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标准的各类信息。
总则是民法全体通用的规则,亦可以说是民法基本思想。
债 权、物权、亲属、继承的一般通则都是以总则为准。
总则编有法 例、人、物、法律行为、期日及期间、消灭时效、权利之行使等组成。
总章是古代天子明堂之西向室。
取西方总成万物而章明之之意。